房地合一稅 2.0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認定常引發爭議,本文整理近期實務見解與救濟管道。
自用住宅之認定要件
- 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
- 持續居住滿 6 年
- 課稅期間未曾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-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一處自用住宅
常見爭議與救濟
實務上爭議多集中於「持續居住」的事實認定,國稅局常以水電費、健保紀錄等資料推認。納稅義務人應於課稅事實發生時即妥善保存居住證據。
整理近期國稅局針對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認定爭議與救濟管道。
房地合一稅 2.0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認定常引發爭議,本文整理近期實務見解與救濟管道。
實務上爭議多集中於「持續居住」的事實認定,國稅局常以水電費、健保紀錄等資料推認。納稅義務人應於課稅事實發生時即妥善保存居住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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